重庆龙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裕麒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某某,重庆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渝0104民初3706号
原告:重庆裕麒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江津区双福镇大福工业园区拆迁安置综合楼A区1幢2-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60968580868。
法定代表人:邓社平。
被告:***,男,汉族,1973年12月04日出生,住重庆市九龙坡区。
被告:重庆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城翠华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2028211771L。
法定代表人:周禄亨。
被告:重庆龙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重庆市铜梁区水口镇汇龙街3号第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40953325330。
法定代表人:谢洪。
本院在审理重庆裕麒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与***、重庆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龙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重庆裕麒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理由成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裕麒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审判员  林海艳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张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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