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青县金宝机箱制造有限公司与山东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冀0922民初3398号
本院在审理原、被告加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20年11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诉讼。 案件受理费690元、保全费770元,均由原告承担。
审判员  王建国
书记员  倪世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