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北立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1504执恢465号 孙某、湖北某有限公司: 孙某与湖北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内容为:1.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144050.60元;2.资金占用利息17679.81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从2020年10月17日起按年利率3.2%支付工程款付清为止);3.本案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经本院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湖北某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书。本院已收取湖北某有限公司执行费2326元。至此,本院作出的(2024)川1521民初1620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