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

某某、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鞋市支行、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302执2098号

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鞋市支行、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鞋市支行与被执行人温州市龙湾区市政工程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鞋市支行于2020年04月30日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302执2098号案件执行完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