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萍乡市奥盛建材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2)赣0313执1113号 萍乡市奥盛建材有限公司、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萍乡市奥盛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江西省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已履行执行款134744.4元(未通过法院转账)、执行费1701元,此案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十七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