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而玛管业有限公司、杭州必胜塑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决 定 书
(2022)浙0112执2059号
本院在执行***而玛管业有限公司与杭州必胜塑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杭州必胜塑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之规定,决定如下:
将杭州必胜塑业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