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山西东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晋0106执2023号 申请执行人:上海汇益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白鹤镇腾富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东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地,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建设南路**中正悦湾******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8日生效的(2019)晋01民终28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7月17日向被执行人山西东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山西东润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98143元(货款589845元、执行费8298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