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雄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冀0638民初2416号
原告:河北帅康座椅有限公司,地址雄县旅游路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8108565046T。
法定代表人:高应花,总经理。
被告:荆门天天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5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058149174K。
法定代表人:吴小龙,总经理。
被告:沙洋银都影城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沙洋荷花南路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2058149174K。
法定代表人:李松,总经理。
被告:京山天天影城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京山市新市镇京源大道135号(中央广场4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21309770951T。
法定代表人:吴小龙,总经理。
被告:五峰天天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五峰渔洋关镇大房坪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529MA48BEEY7G。
法定代表人:陈欢,总经理。
被告:赵天云,男,1972年1月11日出生,住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原告河北帅康座椅有限公司与被告荆门天天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沙洋银都影城服务有限公司、京山天天影城服务有限公司、五峰天天影城管理有限公司、赵天云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0月10日立案。原告河北帅康座椅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河北帅康座椅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941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河北帅康座椅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许宏杰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化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