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陕0113执7408号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
申请执行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与被执行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2)陕0113民初392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院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向西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送达相关文书,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740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8月16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