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中晋冶金地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繁峙县郎庄磁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繁峙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晋0924执保19号
申请执行人:山西中晋冶金地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繁峙县郎庄磁选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中晋冶金地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与繁峙县郎庄磁选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繁峙县郎庄磁选有限责任公司银行存款165513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403901.12元。至此,山西中晋冶金地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冻结存款,本院已部分保全,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泽青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  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