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冀0984执恢235号之七
申请执行人:河北亚龙线缆有限公司。地址:河间市沙河桥镇。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3年4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河间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河北亚龙线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河北亚龙线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申请撤回执行申请。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河北亚龙线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冀0984执恢23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