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林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鞍山市林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台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321民初4884号
原告***与被告鞍山市林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本院审理,现已结案。
审判员  刘晓岩
书记员  高 雪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