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陕0702执保429号
申请人汉中市久久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80MA6YW)与被申请人陕西秦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7222)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于2024年6月16日立案,现将执行情况通知如下:
按照(2024)陕0702财保54号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执行局依(2024)陕0702执保42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1、冻结了被申请人汉中市陕西秦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州信用社开设的账户存款1756076.28元(账号:2706********;实际控制:1756076.28元,线下冻结)。冻结期限:2024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3日止;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4)陕0702执保424号案件的执行实施完毕,于2024年7月15日结案。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后果。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