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县京口工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因未经批准擅自在上京镇三阳村、隆美村“清水坑”处占用三阳村、隆美村集体土地88877.56平方米平整土地和道路硬化,道路硬化面积908.73平方米,所占用土地符合上京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被责令公司退还违法占用的88877.56平方米土地;没收公司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道路;罚款36.349万元,处罚有效期: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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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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