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潍坊百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丘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鲁0784执保143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潍坊百刚电力器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新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0)鲁0784民初667号裁定所确定的内容,经执行网络查控,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0)鲁0784执保143号执行裁定无标的物可实施,予以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