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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环业冶金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冶炼材料厂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川01执1289号
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环业冶金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冶炼材料厂: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1民初337号民事判决书,在移送执行被执行人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攀枝花环业冶金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攀枝花钢城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冶炼材料厂交纳诉讼费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本案执行完毕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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