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青2894执保15号
酒泉汉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兰州广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酒泉汉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兰州广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因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一案,海西州西部矿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青2894民初109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于2024年5月11日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申请执行保全标的人民币5200000元。
经本院执行保全,现已执行保全到位人民币607883.61元(按申请标的限额冻结)。至此,酒泉汉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保全的(2024)青2894民初10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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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