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恒通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某某、某某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云南省勐海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云2822民初1186号 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对原告***与被告***、***、祥云县恒通建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恒通公司)、勐海正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勐海正升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云2822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存在笔误,应予补正。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裁定如下: (2021)云2822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第2页中,案由“承揽合同纠纷”补正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