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某某与长春市朝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104执保856号

**、长春市朝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

**与长春市朝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诉前财产保全一案,依据本院作出的(2020)吉0104财保97号民事裁定书。

一、查封申请人名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电台街支行账号420×××的银行存款85,313.00元。

二、查封被申请人长春市朝阳试验仪器有限公司名下财产85,313.00元。

现已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