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某某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 (2020)鲁0285执2164号 ?? 申请执行人: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住莱西市烟台南路87号。 被执行人:***,男,1977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莱西市。 申请执行人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作出的(2020)鲁0285民初2465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9月15日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受理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2020年11月23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同意结案,一、被执行人***应给付申请执行人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咨询费595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申请执行人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于2020年11月23日给付40000元(已履行),2020年12月25日前支付30000元共计70000元,申请执行人青岛新世宇咨询有限公司收到上述案款之后同意该案执行完毕,其他互不追究。二、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冻结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和财付通账户。三、执行费793元由被执行人负担(已缴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鲁0285执216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 ??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