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591执5873号
申请执行人苏州汉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众向动力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汉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众向动力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245428.8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245428.8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余主张。本院于2019年12月30日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苏州汉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591民初11121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