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上海华通电气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大傲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决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17)苏0115执4332号
本院在执行上海华通电气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南大傲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查明被执行人南大傲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如下:
将南大傲拓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68113358-8)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