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风世景轨道有限公司

某某与河北东风世景模板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广宗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调 解 书 (2020)冀0531民初175号 原告:***,男,1967年9月8日出生,汉族,甘肃省陇西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周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北东风世景模板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经济开发区茂盛路西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531MA095U8807。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原告***与被告河北东风世景模板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原告***诉称,1、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70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事实和理由:2018年7月份左右,原告***进入被告公司上班,当月25日上午11时许,原告在上班期间被电击伤,导致全身多处被电弧烧伤,后送医院治疗。后原告就赔偿事宜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形成诉讼。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河北东风世景模板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70000元,于2020年7月3日前将上述款项汇入原告提供的***中国农业银行卡,账号为62×××75; 二、原、被告之间再无任何纠纷。 案件受理费1550元,减半收取775元,由被告河北东风世景模板有限公司负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 毕 肃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九日 书记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