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广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大某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辽0202民初11229号
原告:大***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街道水门子社区。
法定代表人:林茂强,系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海英,系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纪,系辽宁北方明珠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珠锦街24号5层501室。
法定代表人:闵永利,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文超,系辽宁碧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大***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大连华普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0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该案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故本院认为,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宋晓辉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书记员  刘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