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203执26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大连广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莲山街道水门子社区。
法定代表人:林茂强,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执行人:***,男,1996年11月27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被执行人:***,男,1970年12月03日生,汉族,住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本院在执行大连广晟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2021)辽0203民初2336号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80299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行员 刘丹丹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王瑞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