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黔西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581执2596号
***、山西安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西安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一案,由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工程款660000元;缴纳申请执行费9000元。本院依法向山西安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后,已依法划拨被执行人账户资金669000元到本院账户。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执行款。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告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