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润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北京天润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川0105民初19302号 原告:***,男,1965年10月13日出生,汉族,住成都市青羊区。 被告:北京天润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5号楼二层2015室。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70年4月1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5号楼二层2015室。 原告***与被告北京天润和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11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收取200元,由***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