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鄂托克前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4)内0623执767号
鄂托克前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同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鄂托克前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同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4)内06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21111.35元。2024年12月12日申请人鄂托克前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被执行人山东同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案款21111.35元(大写贰万壹仟壹佰壹拾壹元叁角伍分),执行费217元由被执行人山东同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缴纳至法院财务,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应予结案。
至此,(2024)内0623执767号执行案件,即(2024)内06民初66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被执行人山东同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履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