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与经纶世纪医疗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民初732号之一 原告: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3号7号楼B102室。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U JINGJING(中文名:***),女,1963年9月11日出生,美利坚合众国籍。 被告:YU JOHN ZHONG(中文名:余中),男,1963年6月14日出生,美利坚合众国籍。 被告:经纶世纪医疗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原告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XU JINGJING(中文名:***)、YU JOHN ZHONG(中文名:余中)、经纶世纪医疗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26日立案。原告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50元,减半收取计275元,由原告北京华铁广通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审  判  长   王 翔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冀 东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法 官 助 理   茹 莹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