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岭顺石油制品有限公司

黄骅市岭顺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某某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冀0983执保1304号 申请人:黄骅市岭顺石油产品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北省黄骅市***吴家铺二砖厂南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9830526601232。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北兴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男,1993年9月9日出生,汉族,住河北省黄骅市***城A区。 申请人黄骅市岭顺石油产品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价值1423096.81元的财产进行保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为申请人黄骅市岭顺石油产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黄骅市岭顺石油产品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申请人***名下的位于河北省黄骅市***城A区房产一套(证号:冀2019黄骅市不动产权第0000314号),期限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审判员  郭淑仙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