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阀科技(长沙)阀门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0191执19112号
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号。
负责人方萍,行长。
被执行人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130号。
法定代表人李培仁。
被执行人中阀科技(长沙)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桥驿镇马号村(原长沙市阀门厂内)。
法定代表人房斌。
被执行人泰州泰德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雨垛镇育才路2号。
法定代表人周志强。
被执行人扬州罗克特种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扬州市江阳工业园金槐路。
法定代表人周志强。
被执行人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开封市新宋路西段93号。
法定代表人房景玉。
被执行人房四平,男,1954年7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荥阳市。
被执行人魏秀英,女,1950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荥阳市。
被执行人司惠丽,女,1974年4月1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被执行人房斌杰,男,1973年2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关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中阀科技(长沙)阀门有限公司、扬州罗克特种阀门有限公司、河南开封高压阀门有限公司、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泰州泰德阀门有限公司、房四平、魏秀英、司惠丽、房斌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豫0191民初24393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与被执行人郑州市郑蝶阀门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并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豫0191执191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李文涛
审判员  孟灵军
审判员  王世争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翟学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