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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102执恢275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市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东方家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工作的规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被执行人履行了(2015)芙民初字第0169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书面申请结案。
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程序即告结束。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杨孟庭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朱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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