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523执496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美宜佳涂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759180545T。住所地:广饶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陈传刚,该单位负责人。
被执行人:山东浩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005552035145。住所地:广饶县大王镇潍高路16号。
法定代表人:王浩文,该单位负责人。
申请执行人山东美宜佳涂料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浩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广饶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523民初488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需要长期履行。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作出的处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2)鲁0523执496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长 刘广明
审 判 员 张东亮
审 判 员 燕 斌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燕 群
书 记 员 崔文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