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潮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存在以下行为之一对监理或监督检查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和回复的;未经监理签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仍继续施工的;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或整改措施不到位,公司和刘有为被诚信扣分3分(有效期6个月),公布开始日期202

  • 相关工程:

    --
  • 项目经理:

    刘有为
  • 时间:

    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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