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置信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大东区东亿鑫装饰材料经销处、大连置信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辽0104执825号
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大东区东亿鑫装饰材料经销处,住址地:沈阳市大**东贸路**沈阳储运集团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二厅25-28.37-40。
经营者:***。
被执行人:大连置信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市中山区青林街**。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大东区东亿鑫装饰材料经销处与被执行人大连置信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沈阳市大东区东亿鑫装饰材料经销处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之规定,裁定如下:
(2019)辽0104执825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闯
审判员***
审判员楚晋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