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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富格钢材商贸有限公司、云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321执保2053号 申请人:淄博富格钢材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果里镇******6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MA94AUK190。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世纪城忆春苑11栋2**17C。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1MA6PLL774Y。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申请人淄博富格钢材商贸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请求对被执行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70000元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其他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以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提供担保。经本院审查,于2022年10月19日作出(2022)鲁0321财保472号民事裁定,并于2022年10月20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执行人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870000元或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予以冻结或查封、扣押。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员 伊护国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