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川0402执恢660号
攀枝花环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
攀枝花环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四川飞马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39021.3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在本案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各项费用共计399558元,本案就全部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已于2020年1月23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完毕399558元。至此,攀枝花环业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的(2015)攀民终字第106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刘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