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福建圣赛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闽06民初344号
原告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建圣赛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8月15日立案。原告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北京亚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长 周洪福 审 判 员 傅志杰 审 判 员 傅 京
法官助理 朱俊平 书 记 员 傅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