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0682执1198号 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托球生物科技(兰州)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江苏托球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托球生物科技(兰州)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货款451235元、违约金90247元、执行费7815元(未预交)。本院于2023年3月2日立案受理后,执行中,被执行人辽宁氟托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全部向申请执行人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并向本院缴纳了执行费7815元。申请执行人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本案执行完毕结案。至此,南通天泽化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如皋市人民法院(2022)苏0682民初494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