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化兴化工运销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晋0702执2246号之三
申请执行人:太原化兴化工运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阳煤集团太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园区南区。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工业园区苏州路。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东沙沟村。
法定代表人:***。
第三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河西区寺庄村东北永安大街西侧。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依据2021年5月25日作出的(2020)晋0702执224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冻结了第三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国银行霍州支行账户1442××××4547内的存款833553.00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第三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中国银行霍州支行账户1442××××4547内的存款833553.00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书记员 郭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