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晋10执7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案执行依据为临汾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临裁裁字第007号裁决。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提出撤销仲裁,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临汾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临裁裁字第007号裁决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O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