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建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0)鄂1124行审56号
申请执行人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1244208808259。
负责人刘先进。
单位地址:英山县温泉镇北门巷。
被申请执行人建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43164033752。
公司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
申请执行人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于2020年6月4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英环理字(2019)483号行政处理决定书。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申请执行人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提供的英环理字(2019)483号行政处理决定书及证明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期限应当顺延,故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法定期限内。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英山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作出的英环理字(2019)483号行政处理决定书。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肖艳娟
审 判 员  江 军
人民陪审员  彭炳华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
书 记 员  姚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