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

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闽0703民初628号之一 本院对原告**与被告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作出的(2018)闽0703民初628号民事裁定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民事裁定书第一页第十一行原为“原告**与被告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现更正为“原告**与被告福建省建阳金石氟业有限公司排除妨害”。 审判员  ***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张燕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