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盎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茌平县多力电器商行、青岛海盎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齐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鲁1425执985号 申请执行人茌平县多力电器商行: 被执行人青岛海盎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关于茌平县多力电器商行与青岛海盎暖通设备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34636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35056元,扣除执行费420元,本院已于2022年5月19日将剩余案款34636元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茌平县多力电器商行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鲁14民终401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