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执行财产保全案件
结案通知书
(2025)吉2403执保198号
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敦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莆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敦化市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后,作出执行裁定书,查封、冻结、扣押被保全人名下的价值7355745.39元财产。至此,(2025)吉2403执保198号申请保全人吉林省敦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莆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敦化市万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部分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