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敦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敦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延边州金佳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1执保730号 申请人吉林省敦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延边州金佳实业有限公司之间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延边州金佳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朝阳川镇仲坪村土地面积为53850平方米的土地产籍手续。本院依据(2022)吉2401财保257号民事裁定书实施保全措施,申请人提供保单保函作为担保,现申请保全人申请的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一)**规定,本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