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724执366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4年5月25日生,汉族,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山东辰泰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朐县东城街办兴隆路东首东城医院东500米路北。
法定代表人:高学良,董事长。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辰泰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待遇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临劳人仲案字(2020)第534号仲裁调解书,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2021年3月23日履行完成。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