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格朗瑞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复德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格朗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591执4010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复德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江苏格朗瑞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复德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格朗瑞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人民币19544698.00元及一般债务利息。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到位人民币1064255.56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其余主张。至此深圳市复德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9)苏0591民初9845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