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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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6执1021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绍仲字第0271号裁决书,于2022年10月25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哲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建设有限公司商事仲裁一案。执行中,被执行人浙***建设有限公司自动履行人民币72211.93元(其中案件执行标的金额71243.28元,执行费968.6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