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执行完毕结案通知书
(2024)苏0804执3336号
苏州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淮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苏州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淮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2024)苏0804民初3861号判决书。依上述执行依据,全案执行标的金额为212071.60元,执行费为3081.07元。经本院立案强制执行并采取扣划措施,本案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淮安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